潮州启用快处快赔机制!车辆小刮擦只需这样操作
行车路上如果与他人发生刮蹭,往往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处理,如此一来难免给当事车主和过往群众造成麻烦。近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新一年交通事故处理有了新办法,秉持“大事化小,小事快了”的原则,1月2日起我市正式实行快处快赔工作机制。
行车路上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不少人都会选择将事发车辆留在原地,再等待交警人员和保险公司前来处理,这样的做法不仅容易造成道路拥堵,还可能引发二次事故。
市民
非常多市民不懂处理,就是等人来处理,变成造成交通拥堵。解决不了就会因为小事故而阻碍交通。等保险人员,很浪费时间。
对此,1月2日起交警部门实行快处快赔的工作机制。即: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没有人员伤亡,造成了财产损失或当事人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能够安全移动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都必须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协商赔偿处理。
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大队民警 陈焕林
可以通过潮州交警公众号,进入该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功能,打开这个功能之后,车主如果以图文报警的方式进行处理,需要拍下双方车前侧照片各一张,双方车辆受损位置近景图片各一张,还有双方车辆跟车主的合影各一张,以及其它需要拍摄的照片。如果选择以视频报警的方式,则车主需要根据接警员的指引完成拍照取证的工作。
当双方车主完成取证后,便可自行离开现场,等待系统发送协商协议书或事故定责书到双方的手机上,签名确认后即可完成快速理赔。
市民
非常便民,而且对交通的疏导、保持通畅很有帮助。往往在车流高峰期使用这个功能的话,对大家都是好的。减少道路拥堵,给大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交警部门提醒,以下几种情况不适用快处快赔工作机制。
不适用快处快赔情况包括:
(一)机动车无号牌、检验不合格或报废、无交强险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四)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五)驾驶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
(六)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七)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八)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九)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十)事故车辆无法挪移的;
(十一)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或者当事人不能按照接警人员或系统指引操作、已经或极易造成道路拥堵的;
(十二)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