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原市长、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李庆雄被双开(附潮州落马市长一览)
原政协广东省委副主任李庆雄,1月10日被广东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开除党政职务。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将原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席李庆雄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请查证。
经过调查,李庆雄改变了政治立场,违背了最初的使命,对党不诚实,对组织进行了审查;违反了中央八条规定的精神,违反了中央八条规定的精神,违反了中央八条规定的精神,违反了中央八条规定的精神,非法购用公务车辆和收受礼物;组织观念薄弱,个人有关事项没有按照规定报告。纪律意识淡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影响支付他人应当支付的费用,家庭作风不对,配偶、子女失去控制和教育不当;我们将从事权力和金钱的大量交易,与非法私营企业的所有者勾结,将公共权力转化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在调整土地容积率、改革三老工程、非法收受巨额财产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李庆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正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非法职务罪和受贿罪,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罢休。它性质严重,影响很大,应该认真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研究,报广东省委批准,李庆雄被开除党籍;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对他被开除公职的处罚,从违纪违法所得中没收违法所得,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有关的财产也随之转移。.
李清雄简历
李庆雄,男,汉族,1960年2月生,广东汕尾大学学历,工程硕士,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8月任海丰县公安局局长。
1997年8月被任命为海丰县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1999年10月被任命为陆丰市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00年2月被任命为陆丰市市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3年2月任六合县委书记、六合县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2004年6月,他被任命为汕尾市委常委、西藏林芝地区委员会常务副书记、第四批西藏援助工作队领导。
2007年8月被任命为省委常委、省司法厅副厅长。
2011年8月潮州市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2012年1月被任命为潮州市市委副书记兼市长。
2014年6月被任命为省委副书记、省公安局执行副局长(主厅级)。
2018年6月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9月被免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撤销政协委员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