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发布:汕头城镇772元、农村532元/人·月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汕头定为四类地区,城镇为772元/人月、农村为532元/人月。 《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汕头定为四类地区,城镇为772元/人·月、农村为532元/人·月。
《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对未达标的月份按当地政策批准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20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