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可试点恢复市内游团队经营活动
本报讯(记者黄琼)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我省部分地级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
本报讯(记者 黄琼)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我省部分地级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试点恢复经营活动的通知》。明确指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12个地级市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即日起可试点恢复本市区域内的团队旅游经营活动。试点恢复团队旅游业务的12个市的旅行社不得经营跨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通知》要求,试点市旅行社在开工和复工前要做好办公场所的消毒,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健康监测;要科学合理安排线路,优先选择低风险地区、露天开放及自然景观类旅游项目组合旅游线路,选择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客运公司、住宿餐饮等单位作为服务辅助人,以游览观光度假为主要方式开展团队旅游活动。同时,要避免组织参与人员密集或封闭场所的相关活动。
除此之外,游客报名参团时,旅行社要履行疫情防控的提醒义务,查看游客“粤康码”或其它已与我省互认的“健康码”,了解游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才可参团。要控制团队规模,每团人数不宜过多;游客出团前,导游人员要为客人测量体温;旅行过程中,旅行社要尽可能安排游客隔位、分散就坐,佩戴口罩。游览过程中,导游要引导游客保持合适距离,减少交流、避免扎堆。团队就餐时,要注意做到间隔有度、符合规范,避免在密闭场所或面对面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