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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神”何以沦为“保护伞”?—饶平县公安局新丰派出所腐败窝案剖析

发布时间:2020-04-29 08:27潮汕资讯 142次浏览
网络配图 案件情况 2018年3月以来,潮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饶平县公安局新丰派出所腐败窝案,严惩涉黑涉恶、涉黄涉毒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这是潮州市监察体制改革后,查办的首宗...

“保护神”何以沦为“保护伞”?—饶平县公安局新丰派出所腐败窝案剖析
网络配图

  案件情况

  2018年3月以来,潮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饶平县公安局新丰派出所腐败窝案,严惩涉黑涉恶、涉黄涉毒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这是潮州市监察体制改革后,查办的首宗留置系列案件。其中,饶平县公安局新丰派出所原所长邱小华,饶平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原主任、新丰派出所原所长黄永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新丰派出所全体民警均涉案。邱小华因犯受贿罪,黄永德因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被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及三年。

  案件剖析

  思想蜕变, 把权力当成敛财工具

  邱小华、黄永德都是从饶北山区的基层民警做起,逐渐晋升到派出所的“一把手”。但回顾人生历程,邱小华和黄永德都不约而同地谈到思想的蜕变是如今身陷囹圄的根源。

  黄永德从1995年入警,在城区派出所当警员时,他依法依规办事查案,物质条件虽差,但日子过得踏实。直到2012年5月,他从经济相对落后的饶平县中部调到饶平县北部的新丰镇工作,担任新丰派出所所长。

  新丰镇陶瓷行业兴盛,温泉资源丰富,是饶平县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在灯红酒绿的经济大潮挟裹下,黄永德慢慢屈服于内心对金钱的欲望,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思想开始有了动摇。他在《忏悔录》中写道:“主动送钱求帮忙的人都是‘水鱼’,他们钱多人傻,不收白不收。”

  贪欲的大堤一旦决口,必然洪水泛滥。黄永德一只手对送礼办事的人来者不拒,另一只手开始滥用公权,慷公权之慨,谋一己之私。他从默许小赌摊、赌档在辖区内设赌,充当赌摊的“保护伞”,到帮助“六合彩”赌博庄家躲避执法检查,再到利用职务之便帮人办事收取好处费,或变更处罚方式或从轻处罚……不少违法犯罪分子在黄永德的“庇护”之下侥幸逃脱,更有不法分子在权钱交易中以钱“捞人”。

  与黄永德沆瀣一气的邱小华同样如此。2017年11月,黄永德升任饶平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饶平县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邱小华接任新丰派出所所长。在办理不少涉毒案件时,邱小华借案敛财,由“缉毒先锋”沦为了“护毒使者”。他并不满足于坐等相关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送钱上门,而是恬不知耻向对方索取钱财,有些案件一开口就是几十万。在邱小华的幕后“操纵”下,本该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的吸毒人员却被从轻处理变成了社区戒毒,本应依法依规办理的案件,也成为他恫吓涉案人的敛财工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们的堕落不是一时一日。经查,黄永德于2013年至2017年担任新丰派出所所长期间,邱小华于2016年至2018年担任饶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和新丰派出所所长期间,都在春节、中秋节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以单位名义滥发津补贴。

  上行下效,

  全所警员抱团腐败

  集体腐败案件,往往是领导带头“沦陷”。纵观本案,新丰派出所先后两任所长黄永德、邱小华利欲熏心,大搞权力寻租,带坏全所工作风气,导致该所在反腐败斗争中败下阵来。面对金钱的诱惑,全所10多名警员和辅警纷纷涉案,无一幸免掉进了腐败深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查,2013年至2014年,黄永德带头并默许纵容新丰派出所全体民警向辖区多家“宝斗”赌摊收取“保护费”,从所长、教导员、副所长到普通民警按照职务层次设定发放标准,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对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打“马虎眼”,为赌博人员提供保护,上演“猫鼠一家亲”。在接受专案组调查时,黄永德悔不当初:“我在新丰派出所最大的败笔就是‘宝斗’这件事,不但我自己被查,还害了全所民警。”

  新丰派出所向辖区内休闲娱乐、温泉洗浴、KTV等场所收取“管理费”更是当地人尽皆知的“秘密”。黄永德、邱小华先后以派出所经费不足为由,向辖区内被监管的易涉黄的休闲娱乐、酒店、KTV、温泉洗浴等营业场所,每月收取300至500元不等的“管理费”,实则“保护费”,收费后对这些容易滋生“黄赌毒”问题场所放松检查监督。

  不仅如此,在共同腐败利益的驱动之下,新丰派出所民警建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2018年3月6日,邱小华被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后,黄永德与民警一起串供,向调查组提供虚假情况,企图掩盖罪行。甚至在黄永德被采取留置措施后,新丰派出所在职的所领导还多次组织民警进行串供,纵容民警翻供,对抗组织审查。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黄永德及全所民警如实供述违法违纪行为。新丰派出所的利益共同体至此土崩瓦解。

  监督缺位,

  “权力掮客”频现身

  在这起窝案中,还活跃着一群当地村干部、当地“乡贤”的神秘身影。他们在违法犯罪人员和黄永德、邱小华之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积极充当“腐败掮客”,游走于权钱交易之间,促使相关人员实现行贿黄永德、邱小华的目的。

  经调查发现,新丰镇、黄冈镇多个村(社区)均有“二委”干部以及饶籍在外“乡贤”牵涉其中,范围之广,令人瞠目结舌。他们表面上维稳和协调关系,为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说情,要求从宽处理,实则介绍贿赂,甘当腐败催化剂,充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斡旋者。这也给黄永德、邱小华提供了权力寻租机会,助长他们以权谋私的嚣张气焰。

  此外,监督缺位是黄永德、邱小华腐化堕落的重要原因。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过程中,他们想改变定性就改变定性,想从轻处理就从轻处理,派出所民警唯所长马首是瞻,所长决定的事情,并没有人提出反对。“如果监督荡然无存,纪律和制度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办案人员表示,“上级监督太远,所里监督太软,造成黄永德、邱小华一手遮天。”

  心莫贪,贪心必起祸;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黄永德、邱小华等人无视法纪,手握公权力却肆意敛财,最终身陷囹圄,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廉政提醒

  饶平县公安局新丰派出所腐败窝案,是潮州市纪委监委近年来查办公安系统的典型基层腐败窝案,涉案人员多、金额大、影响恶劣,呈现出“一人牵出一串,一案挖出一窝”的特点,教训深刻。基层派出所与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关系密切,只有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体系,让民警秉公执法、纪律严明,才能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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