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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詹武’违规收受礼金18000,被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0-05-18 08:19潮汕资讯 167次浏览
潮州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据潮州市纪委监委官方公号今(29日)日发布消息称,五一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

       潮州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据潮州市纪委监委官方公号今(29日)日发布消息称,“五一”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党支部书记、支队长詹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饶平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詹武’违规收受礼金18000,被党内警告处分!

詹武资料图(图源:饶平县人民政府官网)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党支部书记、支队长詹武在任饶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期间,于2014年至2016年的春节和中秋节前,先后6次违规收受礼金,每次人民币3000元,合计人民币18000元。2019年12月,詹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古巷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连锦标违规赠送礼金问题。

       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古巷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连锦标,于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春节前,先后3次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每次人民币10000元,合计人民币30000元。2020年3月,连锦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枫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蔡明溪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枫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蔡明溪,于2016年和2017年的春节和中秋节前,先后4次违规收受礼金合计人民币6400元。此外,蔡明溪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9年12月,蔡明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潮州市纪委监委指出,上述3起问题,反映出在持续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齐心合力、全力以赴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作出科学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对标对表,在牢记初心使命、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遵守防控规定,节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以上率下带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宣传教育,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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