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这名公安副局长,曾是师副参谋长,可惜退休6年后被判3年!
【案件情况】
林金华,中共潮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原调研员,曾任潮州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市交警支队支队长,于2013年9月退休。2019年3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林金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2019年7月,林金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取消退休待遇,违纪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9年12月,林金华因犯受贿罪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件剖析】
亲清不分,错把“交易”当“交情”
林金华生于上世纪50年代,未满 18周岁便响应号召投身于开发建设海南的大潮中。1973年,怀着满腔热血投身军旅,成为一名侦察兵,并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因作战勇敢,多次荣立战功,35岁便是正团级的师副参谋长。
上世纪90年代初,林金华转业到地方担任潮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当市场化浪潮席卷神州大地时,躲过真枪实弹的林金华却躲不过“糖衣炮弹”,在灯红酒绿的低级趣味中逐渐变得界限不清,借助单位采购物资之机为有“交情”的供应商提供帮忙,并从中捞取好处费;在和社会老板觥筹交错中变得亲清不分,利用职务影响力为送礼者“打招呼”,“理所当然”收受年节礼金,而且胃口越来越大,从几百块钱的红包礼金到后来动辄数十万的房产铺面,从推辞拒绝到最后公然索要;在履职过程中站位不明,与管理服务对象称兄道弟勾肩搭背,变得亦官亦商。2003年,林金华便出资100多万元和所谓“兄弟”的管理服务对象合作经商办企业,为企业“站台”,十年间从中获利近1700万元,俨然成了“幕后老板”。
持家不严,误把“溺爱”当“关爱”
“为了家庭,让家人过得好一点”的朴素情感,几乎每一位中国人都有,然而如何“让家人过得好一点”的方式方法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正所谓“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长远”。可惜走上领导岗位的林金华关爱自己独生子的“长远计”不是以身作则教育子女,而是以权谋私力图留下尽可能多的财富。早在2000年,林金华为了给刚刚参加工作的儿子准备一套新房以备日后结婚之用,便一次性收受社会老板贿送的近200平方米的房产一套及车位一个,并登记在其儿子名下。2013年,临近退休的林金华为帮助儿子在生意场上有所作为,便寻思着将权力变现,指使合作经商的社会老板将企业产权转让,从中获取巨额利益,并将大部分资金供儿子用于经商办企业。
直到被立案审查调查,林金华才明白“溺爱”不是“关爱”,明白帮助子女树立远大志向、养成优良品格、掌握丰富学识,教育子女树正气走正道,远远比为子女留下万贯家财更为重要!在忏悔书中其发自肺腑写道并多次请求办案人员帮忙教育和告诫其儿子:“人啊!‘懂事’就必守纪守法。本人退休已6年,本来已安全着陆了,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二十年前的违纪违法事情也必查,别抱侥幸,记住‘纸包不住火’。……人啊!清贫一点好,不要去攀比,攀比就要出问题,人家开豪车又怎样,还是开摩托、坐的士好,开得踏实,坐得稳。……人啊!要常想一个盒(骨灰盒),即使你违纪违法得到巨富有什么用,害己、害家又害党的事别干了。……”
对党不忠,竟把“信任”当“放任”
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员履行党章规定的基本义务,也是践行入党誓词的庄严承诺。然而,林金华在履职期间不仅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其家庭财产的实际情况,而且在市纪委监委就其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初步核查期间,这位曾经精明强干的侦察兵居然耍起反侦察的种种伎俩。为了隐瞒其与他人合作经商办企业的事实,林金华多次和其家属、亲戚、社会老板进行串供,提供虚假陈述,授意相关人员伪造“借条”、“收条”、“声明书”等证据材料,甚至自诩“问心无愧”向组织写下所谓的“保证书”,等等。
2019年3月,市纪委监委对林金华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了留置措施。在接受审查调查初期,林金华依然上演了“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戏码,拒不交代自身问题。随着审查调查的不断深入,林金华违纪违法事实逐步明晰,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其本人才追悔莫及,最终如实交代了自身所犯的严重错误。事后在忏悔书中他懊悔的写道:“刚开始,本人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和问题的严重性,自以为很了解纪委的办案套路,所以尽全力掩盖自己,甚至多次搞串供对抗组织调查……我退休多年,本以为安全着陆,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究是纸包不住火”。
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林金华对办案人员反复说的一句话就是“不应该”。他说,不应该算错“政治账”,利用公权谋私利,对抗调查搞伪装;不应该算错“经济账”, 误读“幸福生活”,总想着攀比,最后滑向违法犯罪深渊;不应该算错“亲情账”,把亲情变成以权谋私的“动力”、权钱交易的“幌子”。自以为精明的林金华到头来终究还是算了一笔“糊涂账”。
【廉政提醒】
“一日得失看黄昏,一生成败看晚节”。林金华的案例告诫我们,退休不是安全线,更不是逃避追责的挡箭牌,反腐的路上不存在何谓“安全着陆”。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时时刻刻牢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绷紧廉洁从政的警戒线,严守政商亲清的分界线,重视家风家教的后防线。唯有对党忠诚,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干净做人,做到讲规矩、知敬畏,才能踏踏实实做一辈子“安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