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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潮州某镇干部趁夜殴打六旬老汉,事后摇身一变竟成“受害人”

发布时间:2020-06-16 08:36潮汕资讯 203次浏览
2019年9月26日凌晨,在这个几十平方米的酒家里,发生了一起干部殴打60岁村民的事件,案发当时,村民们立即打电话求助,但是只有一条街距离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却在视频发生十几分...

       2019年9月26日凌晨,在这个几十平方米的酒家里,发生了一起干部殴打60岁村民的事件,案发当时,村民们立即打电话求助,但是只有一条街距离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却在视频发生十几分钟内还没到达现场处理。事发后,受伤被打老人去外地儿子家休养,意外的发现自己变成了通缉犯,而行凶者却成了受害者,这到底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情况?接下来记者对当地邻居们进行了采访和电话暗访。

热点: 潮州某镇干部趁夜殴打六旬老汉,事后摇身一变竟成“受害人”

       潮州饶平樟溪镇烈火村,一位六旬老汉深夜被酒醉的干部暴力殴打。事后,打人砸物的施暴者成了“受害人”,而被打伤的老人成了“通缉犯”。

       据记者获悉,施暴者张某某38岁,是饶平县樟溪某购销站站长。他当过兵,年富力强。而受害者张汉亮56岁,是樟溪烈火村村民,其患高血压,子女在外务工,常年独居,管理着三个鱼塘和一片果园。

       此案起因为张某某图谋获取张汉亮向食品站承租的建筑物及土地,张汉亮不从。张某某心生不满,于是有了如下案发过程。   

       2019年9月26日凌晨零点四十分左右,张某某醉酒后来到张汉亮家一楼的夜宵店。张汉亮家临街,与张某某烟茶酒商店相对。张某某在夜宵档下大声喊张汉亮的名字,扬言要打他,并抄起一把椅子砸向劝阻他的店内人员。独居的张汉亮听见张某某在楼下叫骂及打砸东西的声音时很害怕,便提前向离家只有300米不到的相关部门报案,报警中表明有人要打他和在打晒其物品,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紧过来制止。

       片刻后,张某某妻子来到夜宵档劝阻,张某某不听劝告。他已经将挂在一楼墙壁上拜祭祖先的香炉扯下摔碎在地,并且两次拿过安家镇宅的财神爷像砸向地面。地上布满香炉神像的碎片和摔烂的桌椅碗盘,一片狼藉。

       当时张汉亮不敢下楼,待楼下无声响后,便拿起手电简下楼查看,因张汉亮平常夜间有照看鱼塘的习惯,张汉亮下楼后走至门前问张某某:“你为什么打砸我的神位、香炉,还有其他东西?”当时张某某已回到对面的家里,听到张汉亮声音后,随即又冲回来殴打张汉亮。并用力将他推进餐厅,摁倒在地,不断挥拳。张汉亮由于年纪大且患有高血压,已被掐得头昏眼花、透不过气来,出于求生本能,他用力甩开张某某的手,并与其扭打起来,期间几次挣脱又几次被张某某压倒在地,衣服也全被撕烂,只能光着身子躲闪。夜宵档的4个邻居在旁拦着,但他们拦不住醉酒且体格健壮的张某某。

       此时距离张汉亮第一次求助已过去十几分钟了,尽管相关部门相距不过300米,却没有工作人员出现。张某某妻子同4个邻居上前阻拦张某某后,给了张汉亮喘息的时间,他准备从夜宵档侧门躲开,而张某某却不依不饶地追上前,抄起椅子砸向张汉亮,导致张汉亮出于自卫挥动右手,手中的手电筒打到张某某的脸上,才能趁机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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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离张汉亮第一次求助过去了二十多分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终于来了,当时张某某已经走了,相关部门并没有及时安排张汉亮就医,而是直接把张汉亮带去录口供。

       事后,张某某脸上被手电筒甩到的地方裂开两个口子,经鉴定属于轻伤。张汉亮后背多处被咬伤,身体有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张汉亮在饶平县人民医院住院近一段时间,诊断为:高血压三级(属高危)、高血压综合症、焦虑状态。因怕被张某某继续报复,张汉亮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后,来到东莞市和老伴儿子一起生活,期间手机号一直未更改,并保持畅通。

       2020年4月,距事发已七个月,因当地相关部门从未联系张汉亮,也未组织双方就医疗费和财产损失赔偿进行协商,张汉亮就委托律师前往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案件进展。没想到,当地相关部门竟然表示张汉亮犯了故意伤害罪,已在网上追逃,敦促其主动自首。更惊讶的是,当地相关部门将张某某定为受害人,他虽然涉嫌故意毁坏财产,但数额较小,不需承担刑事责任,相关部门只对他作出拘留五天的行政处罚。因张汉亮未到案,行政处罚暂不执行。相反,张汉亮应当赔偿张某某的损失。

       经咨询律师,张汉亮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首先张汉亮没有伤害张某某身体的主观敌意,其次张汉亮没有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虽导致张某某轻伤,但张汉亮所有的行为,无一不是出于本能和自我保护,显然不属防卫过当,依法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张某某身为干部,在餐厅等公共场所逞强砸物、打人泄愤、毁坏侮辱张汉亮精神圣物,其行为不是简单的毁坏财物,而是发泄情绪、肆意挑衅,应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当地相关部门应依法撤销对张汉亮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立案,并追究张某某的刑事责任以体现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

       记者从乡亲邻居的口述中了解到张某某系公职人员,其平素仗着身份及职务,口碑极差。以其某购销站站长的身份,对猪肉销售户进行超越规定从重处罚,导致樟溪猪肉销售户均敢怒不敢言。此外,张某某酷爱饮酒赌博,酩酊大醉后,经常随意踢、砸邻居住宅大门,打扰附近居民休息。另2008年,张某某随意殴打樟溪镇龙光村民刘某汉、林某坤,仅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几日。再回顾案发当晚,近在咫尺的相关部门在接到求助后二十多分钟才到场,且事后不分黑白的定性处理,相关部门领导也在电话里对张汉亮儿子表态说:“都是邻居,叫你老爸回来处理好了就好”这句话意义深沉,既然已被网上追逃,还可以私下解决,这里面有多少个故事?不由使人联想张某某是否利用其在有关部门根深蒂固的人际关系网使得有关部门包庇其行为?

       对自己从受害者到“通缉犯”,张某某从施暴者到“受害人”这其中的身份转变,憨厚老实的张汉亮感到不可思议。目前,他依旧不敢回家。张某某的暴力行为导致他直接经济损失大约10万元(包含宵夜摊档直接损失,住院治疗费用,由此引发的高血压三级高危病情治疗费)。但张汉亮称此事对他造成的心理影响更甚,他现在心理状态不稳定,整个人很焦虑。长时间紧张害怕、提心吊胆的他还会出现发抖、头晕、胸闷、食欲不振的情况。

       此事件不仅给张汉亮、村里百姓与跟案记者的心中留下了疑问,更会给偌大的旁观群众心理造成负面影响。为何劣迹斑斑的张文才受到庇护?当地相关部门在此事中充当了什么角色?对于破坏党风政风的张某某,组织上将会如何处理?

       我们都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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