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端午节将至,为持续纠治“四风”,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潮州市工交物资供销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刘光荫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刘光荫决定并经手使用市工交物资供销公司账外资金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礼金,共计人民币18200元。此外,刘光荫还存在其它违纪违规问题。2020年5月,刘光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饶平县金叶发展公司违规发放会议补贴和公款送礼问题。饶平县金叶发展公司于2015年、2016年“七一”期间,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共计人民币23100元;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公款购买茶叶、虾脯、紫菜等土特产用于送礼,共计人民币39800.05元。2020年3月,公司经理张帆、党支部书记刘少龙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三、枫溪区山边村党支部党员、潮州市良业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壮良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谢壮良9次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共计人民币人民币18000元。2020年1月,谢壮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端午期间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弘扬优良作风,遏制节日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守住节点,毫不松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