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某信用社负责人挪用55万元后潜逃,今自首了
7月18日,在追逃高压态势震慑和宽严相济政策感召下,负案潜逃24年的黄某生(别名黄某升)主动到普宁市追逃办投案。
黄某生现年64岁,原为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下架山南城分社负责人兼出纳员,1996年11月他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对储户存款不入账、偷支存款等手段,挪用37户储户存款合计559200元后潜逃。
今年来,普宁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追逃追赃防逃工作,5月20日主持召开普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追逃工作新政策、新举措,建立追逃追赃防逃工作各成员单位案情互通、信息共享、情报交流、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机制,实现追逃追赃防逃工作跨部门无缝衔接和有效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震慑力。至黄某生投案前,今年已有8名人员主动投案。
阶段来,普宁市追逃办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农商银行多次会商,对因历史原因造成在逃人员黄某生涉嫌挪用公款案遗留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解决,同时多次到相关部门和黄某生所在村宣传“宽严相济”的追逃政策,并动员黄某生所在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黄某生的亲属及房亲族亲配合做好黄某生的思想工作,向其分析当前追逃形势,宣传法律法规,帮其算清利益账、亲情账,劝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强大的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黄某生深谙已无法藏身,最终选择投案自首。为落实“宽严相济”的追逃政策,当天普宁市公安局依法对黄某生采取取保候审。
普宁市追逃办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继续支持追逃工作,积极提供追逃线索,携手共创廉洁普宁。同时,再次告诫那些仍然在逃的人员,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只有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正途。普宁市追逃办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追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神贯注,全力以赴,不把在逃腐败分子绳之以法,决不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