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了降了!2020年度潮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新调整!
根据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全省和本市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6756元和6215元。现就我市2020社会保险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各项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20268元,缴费工资下限为2924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8645元,缴费工资下限为1410元。
三、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8645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729元。
那么,具体缴费有什么变化呢?养老、失业、生育、医疗缴费分别变化多少呢?下面,我们为你一一道来。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今年,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下限与去年持平,也就是说
假设按潮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缴费,则2020年度每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为:
①企业职工:2924×14%(单位缴费)+2924×8%(个人缴费)=643.28元
②灵活就业人员(个体户):2924×20%(个人缴费)=584.8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举例:假设路人甲按潮州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缴费:
那么路人甲每月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用为:1410元×0.8%(按照失业费率浮动标准单位缴费部分)+1410元×0.2%(个人缴费部分)=11.28元(单位缴费部分)+2.82元(个人缴费部分)=14.10元。
2020年度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也是与2019年度保持一致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
我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生育保险费率为0.5%,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为1%
例:假设路人乙按潮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缴费:
生育保险由单位按基准费率进行缴费,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那么路人乙单位(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每月缴纳生育保险的费用为:3729元×1%(单位缴费部分)=37.29元
根据《关于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告》(潮医保〔2020〕16号)规定
自2020年7月1日起,各参保单位应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选择性参保。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缴费基数具体怎么样呢?举个例子给大家说一说吧。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综合医疗保险
潮州市综合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6.4%,个人缴费比例为2%。
例:假设路人丙按潮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缴费:
那么路人丙每月缴纳潮州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为:3729元×6.4%(单位缴费部分)+3729元×2%(个人缴费部分)=238.66元(单位缴费)+74.58元(个人缴费)=313.24元。
相比2019年度,其中每人每月单位缴费部分减少120.96元(2019年度单位部分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59.62元),每人每月个人缴费部分减少37.80元(2019年度个人部分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12.38元)
住院医疗保险
潮州市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例:假设路人丁按潮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缴费:
那么路人丁每月缴纳潮州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为:3729元×3.5%(单位缴费部分)+3729元×0.5%(个人缴费部分)=130.52元(单位缴费)+18.62元(个人缴费)=149.17元。
相比2019年度,其中每人每月单位缴费部分减少66.15元(2019年度单位部分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96.67元),每人每月个人缴费部分减少9.48元(2019年度个人部分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8.10元)
那么,从2020年7月开始,每个月社保缴多少。小编给您算好了,其中单位缴费部分,失业保险按浮动费率0.8%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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