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一后生猥亵妇女被判刑!专挑女学生下手
孩子上学路上,警惕突然伸出的“魔掌”!潮州一男子专门对上学途中的学生下手,前后作案竟多达11次。近日,潮州市潮安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多次趁人不备,袭胸后逃离
据了解,陈某钿生于1997年,初中文化,务工,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
检察机关指控,陈某钿为泄淫欲,于2020年5月18日上午,驾驶摩托车窜至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关竹路口附近路段,趁骑自行车途经该处准备上学的未成年被害人柯某不备,伸手袭击被害人胸部,因被害人用手挡开,被告人抚摸到被害人的手部后逃离现场。当日中午,陈某钿用同样方式对未成年被害人杨某下手。
6月30日上午,陈某钿驾驶摩托车窜至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某小学附近路段,趁推行自行车途经该处准备上学的未成年被害人郑某不备,伸手袭击被害人胸部,后逃离现场。7月2日上午,陈某钿穿着雨衣驾驶摩托车窜至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白水村埔头岭附近路段,趁骑自行车途经该处准备上学的未成年被害人张某不备,伸手袭击被害人胸部,后逃离现场。同一天,陈某钿作案数起。次日,他又来到某中学附近继续作案。
对4名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下手
陈某钿还先后对4名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下手。其中,2020年7月3日上午,陈某钿驾乘摩托车窜至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某中学路口附近路段,趁骑自行车途经该处准备上学的未成年被害人柯某某不备,伸手袭击被害人胸部,致被害人柯某某连人带车摔倒,陈某钿见状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柯某某的左肘背擦伤、挫伤,左膝前擦伤,构成轻微伤。
陈某钿共强制猥亵妇女作案七宗,猥亵儿童作案四宗。7月3日,陈某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钿强制猥亵妇女,猥亵儿童,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应当以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陈某钿猥亵儿童,应当从重处罚。陈某钿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陈某钿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建议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陈某钿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
法院判决,陈某钿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总和刑期四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