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女子借钱给胞弟,怕丈夫知道,居然报假案
10月14日,有一女子赖某某到惠城派出所报案称:本人去年10月份在惠来县农业银行某营业厅存款的5万元人民币被人冒领。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对该案开展调...
10月14日,有一女子赖某某到惠城派出所报案称:本人去年10月份在惠来县农业银行某营业厅存款的5万元人民币被人冒领。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对该案开展调查,经调查取证,发现银行单据的签名是赖某某本人签名,同时发现在去年11月14日、15日银行监控视频显示赖某某本人曾两次到农业银行办理取款业务,且与银行的流水账取款日期等均吻合。获取上述情况后,惠城派出所多次找赖某某本人校对,但赖某某均予以否认。
经进一步调查,11月3日赖某某不得不承认是为了不让其丈夫知道她将人民币5万元借给其胞弟的事实,才到派出所谎报5万元人民币被人冒领的警情。
赖某某的行为属于谎报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惠来县公安局对违法嫌疑人赖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违法嫌疑人赖某某
民警提示:无论谎报任何警情,都会造成警力资源的浪费,都是对真正需要援助的人的伤害,同时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请把110留给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