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一女子与同学旧情复燃谎称“已离婚”, 其丈夫刺死“男小三”!
明明有丈夫,她还与开宝马、办工厂的同学旧情复燃谎称“已离婚”并发生性关系。她的丈夫(蔡某某,广东省惠来县人)知情后刺死男小三。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对这名女子的丈夫判处死缓。
案件经过
该女子黄某在证言中说,她在2006年读书时跟李某(该案被害人)谈了几个月的恋爱,后来分手,偶尔有联系。2009年她到深圳,期间与现丈夫蔡某某(该案被告人)相识、同居、结婚,至2017年与蔡某某共生有3个小孩。蔡某某,1982年出生,广东省惠来县人,经商。
2018年1月份,她带着3个小孩回普宁娘家居住,期间与李某多次接触,关系暧昧。期间李某曾载她到其织布厂的办公室,她在那碰见赖某。
黄某说,当时赖某问她有几个小孩,因当时经常与蔡某某吵架就随嘴说已经离婚,李某也有在场。过后李某问她是否已经离婚,她称和蔡某某一直在闹离婚。
2018年春节过后,她带女儿到深圳读书,李某跑到深圳找她,当时在酒店房间里两人做了好多暧昧动作,但没有发生性关系。2018年3月底的一天,李某和她到普宁黄金国际假日酒店开房并发生性关系。
法院查明,4月18日凌晨,蔡某某因此事与黄某吵架,期间得知李某要驾车来接黄某,遂至某小区一期负二层车库守候。不久,李某驾驶一辆宝马牌汽车到达负二层车库,蔡某某便驾驶1辆奔驰牌汽车上前将其拦停,随后下车拉宝马牌汽车驾驶座车门。李某下车后,蔡某某拿出1把水果刀架在李某脖子上。
随后,李某挣扎,蔡某某便一手勾住其脖子,一手持水果刀朝其身上猛刺致胸口受伤流血。后李某捂住胸口逃开不远倒在地上,蔡某某追上前又持刀朝李某身上捅刺致肋部受伤。当时黄某冲上前将蔡某某手中水果刀抢过去扔掉。后蔡某某驾驶奔驰牌汽车逃离现场。
不久,黄某与其弟将李某送到医院救治,后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李某符合锐器作用致心脏破裂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宣判
2018年5月4日16时许,被告人蔡某某到惠来县公安局投案。
揭阳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某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蔡某某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蔡某某持刀杀害被害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本应严惩,但鉴于本案系因被害人与蔡某某妻子的暧昧关系所引发,且蔡某某有自首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尚可不立即执行。判决被告人蔡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