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女子遇交警查车拒不配合,丈夫组织多人大闹交警大队!
12月13日凌晨,县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布控,在黄冈镇某小区成功抓获“11.27”龙眼城妨害公务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郑某翼、余某华夫妇。
今年11月27日下午4时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汕汾公路龙眼城路段开展交通执法过程中,黄冈镇龙眼城社区村民余某华(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经过,拒不配合执勤交警检查,并大声辱骂、殴打执法人员,被执勤民警依法强制带离现场。
随后,其丈夫犯罪嫌疑人郑某翼组织多名男青年赶到交警大队,利用车辆对交警大队停车场大门实施围堵,在交警办案区内和停车场大声辱骂民警,并对在场的民警实施勒掐脖子、推搡和殴打等行为,导致四名民警受伤,其中一人受轻微伤。
案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公安机关迅速抽调刑侦、治安等部门警力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经过调查了解和视频甄别,公安机关迅速锁定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12月13日凌晨,公安机关经过综合研判,确定犯罪嫌疑人郑某翼、余某华夫妇在家中过夜的重要线索,随即组织警力进行冲击,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郑某翼、余某华两人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郑某翼、余某华夫妇对其妨害交警执行公务及殴打执法人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翼、余某华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涉案其他犯罪嫌疑人正抓紧缉捕中。
警方郑重提醒
警察执法活动代表的是国家的公权力,执行的是国家法律,全体公民都必须予以配合。对于敢暴力对抗政府工作人员执法,实施“妨害公务”、“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用尽法律手段,坚决予以打击处理,严厉打击此类不法人员的嚣张气焰,维护基层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
在此,公安机关也呼吁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