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一公交车司机未等乘客离车便起步,结果致人受伤
11月13日18时许,屈某宝驾驶粵VR4***中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普宁市流沙大道东人民医院门口路段停车上、下乘客,驾驶人屈某宝未确认下车的乘客佘某卿未安全离开客车时便驾驶车辆起步,...
11月13日18时许,屈某宝驾驶粵VR4***中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普宁市流沙大道东人民医院门口路段停车上、下乘客,驾驶人屈某宝未确认下车的乘客佘某卿未安全离开客车时便驾驶车辆起步,造成佘某卿受伤的交通事故。
民警根据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证实,屈某宝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在下车乘客未安全离开客车且车门未关闭时便驾驶车辆起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有关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过错,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屈某宝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普宁交警提醒
广大公交车司机,到站停靠时切不可着急,要先确保乘客安全下车;乘客在下车时也要特别注意,除了带好自身物品外,也应等车停稳后按顺序下车,并仔细查看左右是否有车辆通行,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