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授权各缴存银行直接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
今天,《关于各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直接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及建行受理在该行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还贷提取业务的通知》发布,以下为原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今天,《关于各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直接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及建行受理在该行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还贷提取业务的通知》发布,以下为原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就近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授权各缴存银行直接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
自2020年3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可直接到缴存单位所属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无需再到我中心办理。
有关填报表格《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及《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我中心已进行优化更新,各单位可在我中心的微信公众号(“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载。
二、2020年3月1日起,先行授权建设银行汕头市分行下属各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受理在该行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还贷提取业务。
自授权之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为建设银行的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还贷提取条件的,可提交申请材料直接到所属区域的建行各住房公积金办理网点申请。
建行中心城区各网点负责在建行中心城区缴存职工的购房、还贷的提取申请,各区(县)网点负责对应在建行各区(县)缴存职工的购房、还贷的提取申请。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