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揭阳市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近日,据小编了解,为完善既有住宅居住条件,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作用,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我市目前既有的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电梯安装费用。
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规〔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对象
揭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频次和额度
职工及其配偶仅可就同一套房屋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该栋(梯)增设电梯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额。
三、申请材料
(一)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三)申请人对应归集银行一类账户(广东省内)原件和复印件;
(四)经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审查同意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意见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及复印件;
(七)该套房产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本栋(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含增设电梯费用分摊表)原件及复印件;
(九)实际支付的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申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职工及其配偶有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