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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发布通告:所有从国外来汕人员必须报备

发布时间:2020-03-18 08:48潮汕资讯 205次浏览
为有效防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外输入,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和国外入境来汕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17日下午,汕头市公安局发布《关于防范应对新冠肺炎国外疫情输入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外输入,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和国外入境来汕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17日下午,汕头市公安局发布《关于防范应对新冠肺炎国外疫情输入的通告》。

市公安局发布通告:所有从国外来汕人员必须报备

       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从国外来汕人员(包括在我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转道进入我市)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到达汕头市4小时内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出境国家、入境时间、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镇(街道)、社区或单位报备。入境人员亲属或接待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镇(街道)、社区或辖区派出所报备。无固定住所的,要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报备。

       二、各类用工企业、宾馆等单位以及房屋出租人获知国外来汕人员的,应立即向所在镇(街道)、社区报备或向辖区派出所报告。

       三、对国外来汕人员故意隐瞒不报、不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各类用工企业、接待单位和留宿场所不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安机关请广大人民群众拨打110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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