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了!4月1日起,汕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降低
近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降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按实际用气...
近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降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按实际用气量计)执行。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降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从4.40元降低到3.98元,老用户每立方米从3.80元降低到3.38元。
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从15.20元降低到13.21元,老用户每立方米从13.20元降低到11.21元。
市发改局要求相关公司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并在收费窗口的显眼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管理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