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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男子到朋友家偷金饰卖钱,最终和金店老板一起入班房!

发布时间:2020-04-21 10:10潮汕资讯 128次浏览
4月17日,普宁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抓获盗、销犯罪嫌疑人共2名,破获入室盗窃案1宗。 3月22日15时许,该所接一事主报...

       4月17日,普宁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抓获盗、销犯罪嫌疑人共2名,破获入室盗窃案1宗。

       3月22日15时许,该所接一事主报称:其位于流沙西街道赵厝寮学校附近的家被入室盗窃,大量黄金首饰及部分现金被盗。接报后,该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通过侦查,民警发现事主的朋友张某俊有事主家里的钥匙,且经事主与张某俊取得联系后,张某俊归还了部分被盗金饰。4月17日,该所联合有关单位在揭阳市产业园白塔镇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俊(男,27岁,池尾街道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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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讯问,张某俊交代其于2月2日21时许,利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进入事主家里进行盗窃,盗得金饰一批以及现金人民币2200元,后将所盗得的金饰抵押至池尾街道一金店获得人民币10000元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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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根据张某俊的交代,循线追击,同日又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洪某伟(男,42岁,池尾街道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讯问。经讯问,洪某伟交代于2020年2月底的一天,以每克33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张某俊收购金饰30多克,共付给张某俊10000多元人民币;于3月3日又将张某俊卖给他的金饰以每克43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俊从中获利的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俊、洪某伟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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