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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怎么做?免试入园、不得收取报名费...广东教育厅发布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19:43潮汕资讯 137次浏览
5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网络用图 《通知》明确了幼儿园招生原则:适龄优先,免试入园,公平公正,严格防疫。...

       5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汕头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怎么做?免试入园、不得收取报名费...广东教育厅发布通知

网络用图

       《通知》明确了幼儿园招生原则:适龄优先,免试入园,公平公正,严格防疫。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招生组织工作,避免人员聚集,确保招生各环节安全有序。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地区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布,在招生期间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应实事求是,应当包含办园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明确招生时间、地点、方式、流程。

       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做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要及时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公告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幼儿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通知》还提出,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维系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灵活采取网上报名、非接触式提交材料(通过提交扫描件、邮寄、幼儿园门口投递资料等方式提交材料)、电话核验或分散验证等形式组织报名,避免因招生工作导致人员聚集。

       不得对幼儿进行入园前的考试或测查。要遵守国家和省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定位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幼儿园要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幼儿家长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要及时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将招生工作情况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引导各类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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