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新规6月1日起实施交警部门: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将处罚款200元,记2分
本报讯(记者 吴育杭)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近日,记者走访市区发现,大多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均能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头盔,但是仍有少数骑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骑乘摩托车时不做任何防护。
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大队民警陈郁介绍,摩托车因速度快、性能差、保护措施差的特征,导致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据调查,死亡或撞伤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中,有80%以上是因为不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由此可见,驾驶和乘坐摩托车时不佩戴安全头盔对生命危害性极大。
有数据显示,不戴头盔头部的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不戴头盔导致致命伤是戴头盔的1.5倍,一个高质量的头盔相当于“保命符”。人们在骑乘摩托车时佩戴头盔,可大大降低死亡率,将车祸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因此,佩戴安全头盔是预防交通事故死亡的重要保证。
而在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不在少数。陈郁介绍,安全带在发生事故碰撞时,能将驾乘人员牢牢固定在椅子上,配合安全气囊的缓冲保护,将撞击引起的伤害降到最低。系带安全带不仅可以防止驾乘人员与方向盘、仪表盘、挡风玻璃等物品发生第二次碰撞造成伤害,还可以防止车内的驾乘人员在紧急时刻被抛出车外。因此,广大驾乘人员需要自觉系带安全带,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积极引导市民认识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和系带安全带的危害性,助推养成安全出行的习惯。同时,根据上级部署,交警部门也将加强执法管理,加大力度查处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员,交警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处罚款200元,记2分;对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的驾乘人员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