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个人不分类投放垃圾,最高拟罚款500元!你怎么看?
广东对生活垃圾的管理拟再加码,提出未按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近日发布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征求意...
广东对生活垃圾的管理拟再加码,提出未按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近日发布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城乡生活垃圾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控。规定:
1、可回收物交由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
2、厨余垃圾采用生化处理、产沼、堆肥,以及其他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方式处理,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3、有害垃圾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4、其他垃圾则采用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按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此,有市民表示:“罚款有用啊,但罚款也不是目的,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垃圾分类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