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委原委员,潮南区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钟进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市纪委对汕头市潮南区委原委员,潮南区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钟进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由金平区监委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钟进行党性原则缺失,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财政补贴资金被骗取,辖区内土地违法问题突出。
钟进行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进行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潮南区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钟进行简历
钟进行,男,1965年8月出生,汉族,汕头潮南人,在职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7月起历任潮阳县红场镇政府民政办干事、助理、副主任、主任;
1992年11月任潮阳县(市)司马浦镇政府民政办副主任;
1995年2月任潮阳市司马浦镇纪检干事;
1998年12月任潮阳市司马浦镇党委委员;
2002年3月任潮阳市(潮南区)司马浦镇党委纪检委员(2002年9月起兼任司马浦镇监察室主任);
2004年2月任潮南区司马浦镇副镇长;
2011年12月任潮南区陇田镇党委副书记;
2013年5月任潮南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5年2月任潮南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3月被免去潮南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任潮南区自然资源局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