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男子伪造病例多次众筹“诈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3万
近年来,众筹募捐为许多身患疾病且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救治费用的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但部分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却利用平台漏洞“诈捐”,不仅严重影响了众筹募捐平台的真实性,也间接导致真正需要通过募捐渠道拯救生命的群众受到质疑。近日,一名这样的骗子就被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未遂)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8年11月9日,被告人林某生为骗取钱财,以妻子小产大出血为由,通过电脑伪造相关证明材料,在“水滴筹”软件平台发起众筹募捐,筹款目标金额10万元,后因无人捐款而未能得逞。2019年11月2日,林某生又以本人发生车祸致颅脑外伤、腰椎骨折为由,通过电脑伪造疾病证明、治疗检查报告、收款收据、住院相片等证明材料,在“水滴筹”软件平台发起众筹募捐,筹款募捐金额43万元,并筹得捐款3016元。为继续骗取更多的人捐款,他将该筹款链接发到微信群,后因被人举报,捐款被取消。
同月5日,林某生对筹到的款项进行提现操作,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其真实性,未批准提现。当天中午,林某生以相同理由再次在“水滴筹”软件平台发出众筹募捐,筹款目标金额43万元,并筹到20元,后因无法通过审核而停止筹款。当晚,林某生搜索盗用“纪某炮”的身份信息,以林某生因车祸致颅脑外伤血肿、多处骨折为由,通过“水滴筹”软件平台发起众筹募捐,筹款目标金额15万元,并筹到12元,后因无法通过审核而于次日被停止筹款。
同月20日,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举报林某生伪造就诊病历、个人身份证、夫妻结婚证等材料后通过水滴筹平台向社会公众募捐的线索。同月30日,林某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潮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生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通过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侵犯公民的合法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林某生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且其有投案自首情节,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