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一女子买“神药”为儿治病竟获刑半年?怎么回事?
购买“神药”为儿治病,竟然获刑半年?
揭阳这位女子到底干了啥?别着急,且听小编娓娓道来……
邮件惊现违禁品,立案侦查!
2019年11月29日,潮汕机场海关发现一外国进境邮件装有“阿莫达非尼”药片50片,收件地址是位于我市空港经济区炮台镇,收件人是一名吴姓女子。那么“阿莫达非尼”药片是一种什么药物,怎么会引起海关的警觉呢?
阿莫达非尼
原来,“阿莫达非尼”药片属于我国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内一类精神管制药品,我国刑法规定: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属于毒品。而该女子申报通关的品名却为“health product(保健品)”,明显存在伪报情节,涉嫌走私毒品。
揭阳海关缉私分局和揭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通报后,立即立案并启动了侦查程序。
为儿治病,却被警方送法庭!
2019年11月29日,吴某在前来拿取快递的过程中被警方强制传唤。审讯中,吴某交代,因其儿子患有“发作性睡病”,就诊时医生口头跟她说,“阿莫达非尼”药物可能对这种病症有一定疗效,但该药是禁药,在国内医院和药店购买不到。
11月8日,从事石材生意的池某到吴某夫妻经营的石材铺喝茶聊天时,吴某拜托池某在境外找“阿莫达非尼”药物的购买渠道。池某便通过外国人“TANUJ”购得“阿莫达非尼”,并邮寄到揭阳。
明知违法仍为之,获刑半年!
犯罪嫌疑人吴某到案后,对明知“阿莫达菲尼”是国家管制药品仍通过朋友从境外非法购买邮寄入境的事实供认不讳。
现场指认 ▲
2020年4月7日,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6月8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犯走私毒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看到这里,可能大家会有疑问:
因治疗疾病需要,必须从国外邮寄一些药品回来,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不违法呢?这份《邮寄/携带药品指南》请收好!
麻醉、精神类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规定,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
JENNEY
我平时的常用药吃完了,需要从国外邮寄一些过来,国内暂时也没有找到替代的药品,该怎么办?
因治疗疾病需要,目前允许个人携带适量治疗用精神类药品。
关关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有具体规定,即“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
注意事项
目前麻醉类和精神药物属于禁止进境物品,个人不得寄递。
特殊物品
邮寄、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应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并取得《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邮寄、携带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未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的,海关应当予以截留并出具截留凭证,邮递人或者携带人在截留期限内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后,经海关检疫查验合格的予以放行。
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者生物制品出入境的,不需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出入境时应当向海关出示医院的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中药材、中成药
携带出境(港澳地区:限值人民币150元;国外限值人民币100元)
邮寄出境(港澳地区:限值人民币300元;国外限值人民币200元)
麝香、蟾酥,不准携运出境。
其他药品
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邮寄、快递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自用、合理数量原则”根据医生有效处方确定合理数量,一份处方只能办理一次海关手续。
同时,邮寄、快递进出境个人自用的药品应当符合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即“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