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西堤路西侧项目房屋征拆补偿安置签约方案出炉!
为全面推动汕头市内海湾岸线整治和环境质量提升,改善汕头市西堤路西侧片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现定于2020年8月13日启动汕头市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拆补偿安置的签约工作。
今天,《汕头市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房屋征拆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炉。
涉及200多户居民住户,货币补偿方式正式出炉
经调查,西堤路西侧片区范围内涉及的建(构)筑物总面积约25.49万㎡,其中住宅面积约17.07 万㎡,商业面积约1.71 万㎡,非商住用房面积约5.89万㎡、构筑物面积约0.82万㎡。西堤路西侧片区范围内涉及居民住户约2639户,商业约305户,单位(企业)及非商住用途房地产约30宗。以上数据以最终签订征拆补偿安置合同的数据为准。
(一)住宅货币补偿方案及补偿标准如下:
(1)被征拆房屋补偿价值如下表(单位:元/㎡):
(2)搬迁时限奖励标准:在征拆补偿方案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征拆补偿协议且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拆房屋补偿价值(其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计入)的10%给予奖励;超过三个月签订征拆补偿协议的,不给予奖励。
(3)征拆补助标准:按被征拆房屋补偿价值(其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计入)的15%计算。
(4)住宅搬迁补助标准:家庭常住或实际居住户口为5人(含5人) 以上的,按每户2000元一次性付给,5人以下的每减少1人少支付200元。
(5)住宅临时安置补助标准:按每月15元/m2的标准并以被征拆房屋建筑面积(其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计入)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拆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被征拆人在被征拆房屋实际居住,它处无住房,家庭常住或实际居住户口3人(含)以上且被征拆房屋面积不足40m2的,可按40m2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
(6)综合补贴标准:被征拆房屋建筑面积(其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计入)按以下标准计算。
(二)商铺货币补偿方案及补偿标准如下:
(1)被征拆商铺补偿价值如下表(单位:元/㎡):
(2)搬迁时限奖励标准:在征拆补偿方案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征拆补偿协议且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拆商铺补偿价值(其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计入)的10%给予奖励;超过三个月签订征拆补偿协议的,不给予奖励。
(3)征拆补助标准:按被征拆商铺补偿价值(其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计入)的15%计算。
(4)底层商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助标准:按每月40元/m2的标准并以被征拆房屋建筑面积(其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计入)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拆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5)综合补贴标准:被征拆房屋建筑面积(其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计入)按以下标准计算。
产权调换房屋包括华馨花园和汕头市区范围内二手房屋
本项目提供华新城潮阳路西侧的华馨花园和汕头市区范围内二手房屋作为产权调换房屋。
◆ 二手房屋
建筑面积约30㎡至130㎡不等。选房顺序按先签约、先择房的原则,先选先得,择完为止。
被征拆人选择征拆部门提供的二手房屋作为安置房的,按照被征拆房屋总值与选择的安置房价值结算价差。
被征拆房屋总值按照货币补偿标准计算。被征拆人选择的安置房屋价值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华馨花园
住宅房屋654套,房屋建筑面积67.18㎡至97.29㎡不等;商铺35套,建筑面积136.58㎡至280.22㎡不等。
被征拆人选择华馨花园住宅房屋作为安置房的,按照被征拆房屋总值与选择的安置房价值结算价差。
被征拆房屋总值按照货币补偿标准计算。
被征拆人选择的安置房屋价值计算标准:安置房面积小于或等于被征拆房屋面积的,按照5400元/㎡的优惠价格进行结算;安置房面积大于被征拆房屋面积的,安置房等于被征拆房屋面积部分按照5400元/㎡的优惠价格进行结算,超出部分按照市场销售价格结算。
被征拆人选择的商铺价值按照9000元/㎡的优惠价格计算。
选房顺序按先签约、先择房的原则,先选先得,择完为止。
8月13日启动签约工作,办理方式如下:
本次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拆补偿安置的签约工作将于2020年8月13日启动,被拆迁人可于每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汕头市金平区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拆办公室办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永泰路7号,联系电话:0754-86713806)。
方案中提到,本次补偿方案的办理方式如下: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拆人自2020年8月13日起可前往征拆办公室办理货币补偿签约相关事宜。签约应领取签约号并按签约号顺序办理,每日发放签约号时间为上午9:00-10:00, 限50个号,领完即止,签约号仅限当天有效。
(二) 选择产权调换二手安置房的,自本通告发布次日起至2020年8月22日止,被征拆人可在安置房开放时间内(开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自行前往查看安置房。被征拆人自2020年8月24日起可前往征拆办公室办理产权调换签约相关事宜。签约应领取签约号并按签约号顺序办理,每日发放签约号时间为上午9:00-10:00, 限10个号,领完即止,签约号仅限当天有效。
(三) 选择华馨花园安置房的,被征拆人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前往华馨花园查看房源,按照货币补偿方式办理签约手续后,凭征拆办公室开具的相关证明到华馨花园售房处(地址:汕头市跃进路32号二楼经营大厅,电话:0754-88275851 )办理安置房购房手续。
签约须提供以下资料方可办理:
(一)被征拆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买卖合同或其它能反映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凡持有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证件的被征拆人须提供不动产产权情况表,该表由被征拆人自行前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长平路100号汇泉大厦3楼)查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