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籍男子半夜翻身欲强奸同床女子,因对方激烈反抗未遂
根据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信息显示,被告人林某甲,普宁人,于2020年3月12日凌晨3时许,与被害人林某霞入住于南澳县某酒店,入住后,两人先后上床睡觉。当日凌晨5时左右,被告人林...
根据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信息显示,被告人林某甲,普宁人,于2020年3月12日凌晨3时许,与被害人林某霞入住于南澳县某酒店,入住后,两人先后上床睡觉。当日凌晨5时左右,被告人林某甲萌发和林某霞发生关系的念头,遂开始做出侵犯林某霞的动作,但遭到林某霞的激烈后抗,最终未成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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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3日,林某甲因涉嫌强奸罪被南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3月25日经法院批准,于同日被南澳县公安局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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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甲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林某甲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特对被告人林某甲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