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汕头“家教园”监管机制的建议,汕头市教育局回应:进一步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
日前,汕头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建立健全汕头“家教园”监管机制的议案。对此,汕头市教育局作出了相应答复。
市人大代表:
希望能建立健全对“家教园”的监管机制
为适应现代都市生活节奏,满足双职家庭存在小孩子上下学接送难问题,我市涌现出很多层次不一的校外托管机构,俗称“家教园”、“寄膳点”。这些确实是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方便,但从某种程度上也存在一定的隐患。
就像这次新冠疫情,虽然我市已迎来春暖花开,全市中小学也于5月18日全面恢复上学,可这个时候“家教园”却又是孩子们聚集的另一个重要场所,所以孩子们的安全健康问题成为重中之重。那么“家教园”是否每天都有做足一系列消毒防疫防护措施,饮食的安全,消防的安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处理能力是否都具备,这些都需要我们相关部门去深究。
为了让全市双职家庭真正放心的把孩子托付给“家教园”,我希望我市能建立健全对“家教园”的监管机制和常态化管理,让家长真正放心。
汕头市教育局:
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充分挖掘校内资源
进一步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
关于建立健全我市“家教园”监管机制的建议,我们觉得非常必要,近年来由于部分家长无暇照顾孩子,家教园、寄膳点等校外托管机构在汕头中心城区应运而生。校外托管行业的迅速发展,虽然满足了部分无暇照顾孩子的家长的托管要求,但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收到议案后,市教育局积极联系有关职能单位,细致征求他们的意见,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责能进一步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努力使学生安全权益得到保障。我们将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充分挖掘校内资源,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给予适当补助,扶持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进一步落实我市有关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规定,将食堂作为新建中小学校必须配套的建设标准,严格按照规定配比进行规划与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改扩建的方式兴建食堂,对确无条件开办食堂的,可采用集中配餐方式,保障中小学生在校午餐午休。教育部门将指导督促中小学校掌握学生参加校外托管的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选择合法合规的托管机构。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禁止在职教职工开办或兼职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探索监管模式,及时排查、整治校外托管机构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深入推进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对重点环节、重点操作和重点人员实施有效管理,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加大对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组织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清洗消毒、加工制作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求的供餐校外托管机构,坚决责令其经营者停止供餐服务,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卫健局将继续加强我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部门配合,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管理,做好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处置和部门通报工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 推动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保障我市学生饮食健康。
住建部门将严格执行《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市、区二级住建住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工作。对属特殊工程的校外托管机构存在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或属其他工程的校外托管机构存在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将严格要求校外托管机构不得投入使用,经整改合格后才允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