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惠来“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需准备这些材料
致村民朋友的一封信
各位村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广东省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将在全县范围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全面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各位村民朋友如下:
一、登记范围
全县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房屋和建(构)筑物,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登记内容、时限
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权属、位置、面积、数量、用途等权属和自然状况。确权登记工作于2020年11月初全面展开,2020年12月底完成外业调查,2020年底完成农村不动产数据库建设。
三、您不在家,如何委托办理?
可以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亲戚朋友或村组干部办理,您本人按要求填写好《申请委托书》,签字加盖手印,同时将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宅基地批准材料等的复印件通过邮寄的方式交给受托人。
四、其它事宜
(一)全县“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也关系到村民朋友自己的切身利益。请各位村民朋友配合好履行现场核查、指界、签界等义务,并及时提交提交权属证明材料;若有异议,必须在农房调查成果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按农房确权登记公示结果为准。
(二)需提前准备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全本),单位法人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3)指界委托书;
(4)申请委托书;
(5)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6)村镇(庄)规划审批手续;
(7)其他权源材料;
(三)外业调查和发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不法人员利用本次调查进行非法收费或非法活动,请单位或个人及时向惠来县自然资源局举报。
(四)村民朋友们可到村(居)委会领取宣传资料和相关证明模板;如您在本次确权登记发证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两级反映。
祝愿广大村民朋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惠来县自然资源局
黑龙江华睿智慧国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