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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16岁少年到莱芜看完日出,却没机会再看一次

发布时间:2019-11-01 21:05潮汕资讯 141次浏览
16岁少年王某辉与朋友一同看日出。但是,因为交通事故,这一天的日出却成了他人生中的最后一抹绚烂。 今年7月29日凌晨,王某辉与几个朋友在外砂林厝一饭店吃饭喝酒。凌晨4时30分...

       16岁少年王某辉与朋友一同看日出。但是,因为交通事故,这一天的日出却成了他人生中的最后一抹绚烂。

       今年7月29日凌晨,王某辉与几个朋友在外砂林厝一饭店吃饭喝酒。凌晨4时30分许,王某辉提议大家一起去莱芜看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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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人在莱芜玩了两个多小时后,准备返回住所。王某辉便驾驶他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着黄某,沿澄海区莱美路自东往西方向行驶。

       当车辆行驶至澄海区莱美路与东海岸大道交叉路口时,与对向一辆左转弯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辉现场死亡、黄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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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整个人都撞晕了,当我醒过来时,看到王某辉躺在地上,一会儿后救护车和交警就到现场。——黄某

       交警澄海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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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当事人王某辉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因醉酒驾车,致遇情况时采取安全措施不及,且驾乘人员均无戴安全头盔加重事故后果,是造成本事故的原因之一;当事人刘某晨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时,因估计不足,无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致遇情况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是造成本事故的另一原因。

       交通事故警示录:生命无价,酒后禁驾!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会产生视觉障碍、疲劳,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广大驾驶人应当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意识。尽量减少带车参加聚会,酒后必须请“代驾”或委托没喝酒的朋友代为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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