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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青!潮汕某地一男子谎报疫情还冒充警察骗钱骗色!数名女子上当

发布时间:2020-03-14 08:56潮汕资讯 215次浏览
疫情当前,警察不退。他们是奋战在战疫一线的最美身影,群众看在眼里更记在心里。然而,汕头市潮阳区一男子竟谎报疫情,还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2020年2月1日,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

       疫情当前,警察不退。他们是奋战在战“疫”一线的最美身影,群众看在眼里更记在心里。然而,汕头市潮阳区一男子竟谎报疫情,还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胆青!潮汕某地一男子谎报疫情还冒充警察骗钱骗色!数名女子上当

       2020年2月1日,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男子陈某生因谎报疫情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侦查中发现,除了谎报疫情外,在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间陈某生还通过陌陌、微信等聊天工具结识女性网友,谎称自己系警察并时常发送其本人佩戴警察证件的自拍视频、民警执勤视频来骗取对方的信任,进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先后共欺骗女性3人,骗取钱财4000元。

       3月10日,陈某生涉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和招摇撞骗罪一案依法公开审判。

       司法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生无视国家法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编造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引起公众恐慌,致使公安、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且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侵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其行为又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和招摇撞骗罪,判处陈某生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决定执行刑期二年。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该如何辨别“真假警察”呢?

       一看“证”

       警察证正面印有持证人的照片、姓名、所在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背面有持证人姓名、性别、血型、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和有效期等,真警察证的表面有肉眼可见的光变图案,是最常用也最容易被我们普通人鉴别出来的。

       二看“装”

       警服必须有警衔、警号、胸徽、臂章4种警用标志。尤其是警号,是最直观,也最为重要认定的内容。每个警察的编号都不同,如果无法确定眼前警察真假,老百姓可直接拨打110根据对方警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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