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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年满65岁的老人每月可多领10元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0-06-24 10:43潮汕资讯 169次浏览
近日,汕头市政府正式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悉,汕头根据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适当提高基...

       近日,汕头市政府正式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悉,汕头根据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参保人予以适当倾斜,加发基础养老金。

汕头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年满65岁的老人每月可多领10元养老金

       其中规定如下:

       ① 适当提高年满65周岁及以上参保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0元,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

       ② 继续执行现行高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标准,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的基础养老金的政策,鼓励参保人持续缴费。

       ③ 继续执行现行丧葬补助费制度,参保人死亡且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补助费的,发放其死亡时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6个月的丧葬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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