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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一男子代理“电话短信轰炸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10-14 17:24潮汕资讯 138次浏览
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衣食住行到娱乐消费,从购物支出到结算付款,大都使用智能手机,但设想一下,如果在3分47秒内,就收到20条骚扰短信,其中还夹杂着3个未知骚扰来电,...

       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衣食住行到娱乐消费,从购物支出到结算付款,大都使用智能手机,但设想一下,如果在3分47秒内,就收到20条骚扰短信,其中还夹杂着3个未知骚扰来电,那手机还能正常使用吗?上述的数据,就来源于我院近期办理的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件中涉案平台“轰炸”他人手机效果的测试结果。

潮汕一男子代理“电话短信轰炸机”被判刑!

▲网络配图

       案情简介

       电话短信轰炸机,可以对受害人手机发送大量骚扰短信和进行骚扰呼叫,导致机主无法正常操作手机功能,多被不法分子用于报复、骚扰他人。

       2019年7月份开始,吴某某在网上通过网站广告获悉一网页平台能对通讯工具进行短信、电话“轰炸”,并能从中牟取非法收入,便通过QQ聊天平台联系该网页平台的平台代理,以300元的价格购买该网页平台成为其下级代理。此后,吴某某便在网络上发布短信、电话轰炸的广告,并使用QQ与购买者联系相关事宜。与购买者商定价钱,利用支付宝收费后,从该网页平台生成卡密,再将卡密以及“轰炸”平台的网页链接发送给购买者,购买者便可登录并输入要“轰炸”对象的电话号码进行短信、电话骚扰。从2019年7月份至2020年4月14日,吴某某共销售短信、电话“轰炸”工具89次,从中牟取非法收入12430元。

潮汕一男子代理“电话短信轰炸机”被判刑!

       办理过程

       经审查,我院认为,吴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应当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故向法院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最终,潮阳区人民法院以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开始出现了职业化制作、提供和出售“外挂”“电话短信轰炸机”“盗号”“赌博”等违法程序、工具的团队,导致网络犯罪的技术门槛大大降低,严重破坏了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秩序,给信息系统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部分人因一时贪念以及对法律的无知,误入歧途,成了不法分子的“助手”“下线”,助长了此类犯罪活动。检察官在此提醒,网络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并不是任意放纵的法外之地,任何网络行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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