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的两次葬
做“风水”被列为人生的头等大事。一般人死之后,请风水先生找个地方,一次掩埋就算完事。田东人做“风水”要分二次埋葬,一般为三四年,特殊的要历经60年之久才能做完“风水”。
第一次埋葬称“大葬”或“寄土”。在山上选择好地点挖穴位。穴位不是挖一个阳坑,而是象挖防空洞一样,往山坡掏出一个比棺材略大的方形隧洞,把棺材推进去,然后封口修坟面。有钱人用石灰、石块修坟面,穷人用沙土稍修个样子也可。
三年之后,扒了坟面抽出棺材,开棺把骨头从踝骨、腿骨、脊椎骨等按顺序取出,打扫感觉,又按蹲坐姿势把骨骼一一装进一个口小腹大象花瓶一样的陶坛,美其名谓“金罐”。捡骨头时要十分小心,不能漏掉任何一个细小部位,更不能摆错位置;然后盖上坛盖,安放进事先挖好的穴里,并造出永久性的墓面,这叫做“风水”。这一次选择穴位要求极为严格,不能有半点遗憾,据说都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盛衰的大事。一般大葬之后,就开始请“风水”先生筹划了。墓面力求庄严大方而又美观,墓面的大小好坏不仅显示了死者的身份,也代表了生者的穷富和社会地位。
死者死亡的日子如果刚好是出生的日子,即被视为时日不吉。大葬之后做“风水”,就要被推迟到60年后进行,而且在六十年内,死者亲人不能上坟扫墓。还有一条规矩,做“风水”必须由第二代人完成,如果第二代人没有做“风水”,下一代人就再也不能做“风水”了。
许多无钱做“风水”的穷苦人和死者时日不吉的,都在大葬时一次修起永久性坟墓,不把这遗憾推给下代人,也可避免子孙的谴责。这件事连同建房子及给孩子完婚算是做到“仁至义尽”。
潮州二次埋葬之风曾在历史上盛行过。即人死埋葬十年或十几年后,开棺将骨骼贮于“金罐”。如果骨骼变黄,被认为葬对了龙穴,“金罐”复瘗于原穴;如果骨骼变黑,便要另找“佳城”。许多人为了寻找“佳城”,总是提前请风水先生择定穴位,先置假坟,防止别人抢占、盗葬。时常因此引起争端、诉讼。据地方志记载,许多明理之家,对这种荒诞不经的做法曾予以抵制。这种陋俗,现代已近于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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