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品在潮汕民俗中的妙用
潮汕民间习俗,香蕉、柑、橄榄、龙眼、甘蔗等果品除供给人们日常生活食用之外,还在结婚礼俗,时年八节等各种民俗活动中有着各自的妙用。
香蕉,俗称“弓招”,潮汕各地广为种植,分牙蕉、芭蕉、布蕉等数个品种。潮俗婚礼,在送聘中女方要有回礼。回礼中除饼食、猪心等物之外,还有一样物品是不可缺少的,那就是一串香蕉,其用意正如清光绪《海阳县志·物产》记载的一样:“(潮人)婚礼多用此,义取招子也。”也即在婚礼中送香蕉寓意“招子成行”,由此也可见这一习俗由来已久。
柑,因其成熟期能延至旧历的腊月年关,适于春节贺禧送人,民间称之为“大桔”(谐音“大吉”),为拜年时不可少的礼物,且个数必须是偶数,忌奇数,或多或少则不限,一般为四个。新春期间人们晤面时互赠大桔,寓意一年之间彼此“大吉利市”、“吉祥如意”。
橄榄,潮汕各县广为种植,且历史悠久、良种甚多。橄榄除了很高的食用、药用价值之外,还是结婚送聘、新春拜年乃至平时待客时的必备之物。
橄榄在潮汕民俗中的妙用源于槟榔。潮汕人把槟榔当做吉祥如意的象征,是最有特色和不可缺少的行聘礼物。这一习俗由来已久、古代文献多有记载。如明代嘉靖《潮州府志》云:“潮俗喜食槟榔、嫁娶以之为礼。”清代屈大均《广东新语·木部》卷二十五亦载:“粤人(指粤东)最重槟榔,以为礼果……女子既受槟榔,则终身弗贰。”明万历《普宁县志》又载:“元旦……相拜也各具槟榔蒌叶。”可见新春期间潮人相互拜年也以槟榔为礼物。另据南宋周去非的《岭外代答》记载:“福建下四州而广东,西路,皆食槟榔者。客至不设茶,唯以槟榔为礼。”说明潮人平时也以槟榔待客。后来因气候、环境发生变化,潮地再也无槟榔可供食用,便改用形状、味感与之相近的青橄榄代替。
龙眼,又称桂圆,潮汕婚礼不用新鲜的龙眼,而是用晒干的龙眼干。新娘出嫁时除备一盏油灯之外,还得备些龙眼干,寓意有二:一是预祝富贵圆满;二是寄望早生贵子。另外,女方回聘时必送上稻谷、绿豆、酵母饼、龙眼干、薯粉丸五种物品,俗称“五样种子”,预祝“五子登科”。
甘蔗,潮汕各地大面积种植的旱田作物,无论老少都喜食用。潮汕民间习俗,大年初一娘家给出嫁的女儿挑来的礼盒的回礼中除大桔之外,还有数十节甘蔗,有暗祝女儿生活节节高的意思。